對於曾經喜歡的人,不管甚麼原因分手,再見面或偶遇時,由於自尊心作祟,絕不想讓對方看到你"落魄"的樣子,那感覺好像徹底慘敗,又好像自己沒有對方不行,就算已經完全不眷念對方,還是希望在任何情況下的偶遇中,自己是處於"完美光鮮"的外表下,雖然那是自我保護的武裝,可是如果被對方在你最邋遢的情形下相遇,感覺真的超遜超窩囊的~
我啊就在一個大清早~臉也沒洗,鬍鬚也沒刮,一副睡眼惺忪...可能眼角還帶著眼屎也說不定,頂著一頭蓬鬆又長亂的微曲鬈髮,穿著舊T恤短褲踏著正牌Crocs人字拖,帶著我家那隻大胖狗在街上溜的時候,遇到曾經喜歡但已經嫁人的她!!!
**以上圖片由英雄Mr James Bone客串還原現場演出:)
唉.......她駕著車與我四目交投而過時,很想找個洞藏起來,人家剛剛要去上班,打扮的漂漂亮亮,而我卻是一副邋遢的犀利哥模樣,最過分的是....她竟然又故意倒回頭來,再次看看確定是不是我~於是我們像倒帶的電影又再一次四目交投,慢慢的~慢慢的~擦身而過~~
雪特~很想死!!!!!!!<(Y0Y)>誰叫我的犀利哥造型那麼吸引人呢!!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